本標準規定了紅棗制品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紅棗為主要原料,經去核、蒸制或不蒸制,加入或不加入熟制堅果籽類(花生仁、核桃仁、碧根果、山核桃仁、杏仁、腰果、開心果、巴旦木、榛子仁、夏威夷果仁、芝麻、葵花籽仁、南瓜籽仁、板栗仁、松子仁、杏仁中的一種或幾種)、山楂糕、水果干制品(葡萄干、枸杞、桑葚干、海棠果干、蔓越莓干、話梅干、金桔干、藍莓干、黑莓干、楊梅干、芒果干、獼猴桃干、芒果干、枇杷干、無花果干、蘆柑干、榴蓮干、火龍果干、臍橙干、李子干、楊桃干、百香果干、黃桃干、奇異果干、菠蘿干、山楂干、柿餅干、圣女果干、百香果干、水蜜桃干、桂圓干、黃桃干中的一種或幾種)、蜜棗、紅薯干、紫薯干中的一種或幾種,沾裹或不沾裹(蜂蜜、麥芽糖、棉花糖、乳粉、黃油、芝士粉、食用鹽中的一種或幾種,經熬制或不熬制)、干燥或不干燥、壓制或不壓制、切割或不切割、包裝等工藝制成的紅棗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