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調味膨化豆制品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大豆(經壓榨、去油、粉碎)為原料,加入生活飲用水,經攪拌、擠壓膨化、添加麥芽糖,經高溫煮制或不高溫煮制,油炸或不油炸(大豆油、菜籽油或棕櫚油中的一種)、加入食用鹽、白砂糖、植物油(大豆油或菜籽油)、香辛料或料粉(辣椒、花椒、孜然、山奈、八角、桂皮、肉豆蔻、小茴香、蒜、甘草、草果、藤椒、麻椒、白胡椒、黑胡椒、姜、高良姜、丁香、月桂葉、砂仁、蔥粉、姜粉、蒜粉中的一種或多種)、谷氨酸鈉(味精)、芝麻中的幾種或全部,再加入白芷、陳皮(橘皮)、山梨酸鉀、丙酸鈣、D-異抗壞血酸鈉、糖精鈉、5′-呈味核苷酸二鈉(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鈉)、酵母抽提物、乙基麥芽酚、食品用香精中的一種或幾種,經混合、調配、包裝、殺菌或不殺菌、加工而成的調味膨化豆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