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風味水果罐頭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水果(梨、黃桃、白桃、菠蘿、草莓、藍莓、櫻桃、枇杷、百香果、椰果、蘋果、山楂、桔子、橙、李子、桑葚、木瓜、荔枝、楊梅、杏中的一種或多種)為原料,經預處理,輔以銀耳、紅棗、枸杞、桂圓、蓮子、百合、桂花、梔子、代代花、金銀花、菊花(亳菊、滁菊、貢菊、杭菊、懷菊中一種或幾種)、山楂、葡萄干、燕窩粉、阿膠粉、山藥粉、紫薯粉、木瓜粉、玫瑰花(重瓣紅玫瑰)、桃膠、純牛奶、椰漿乳、速溶茉莉花粉、速溶烏龍茶粉、抹茶粉、可可粉、果汁(蜜桃汁、蘋果汁、芒果汁、木瓜汁、山楂汁、桂圓汁、紅棗汁、葡萄汁、草莓汁、橙汁中的一種或幾種)及其濃縮果汁、果葡糖漿、蜂蜜、木糖醇、白砂糖、冰糖中的一種或幾種,經調配、加水熬煮、裝罐密封、殺菌、冷卻、包裝加工而的風味水果罐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