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發酵型飲品(酵素飲料)的分類與命名、要求與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標簽、包裝、運輸、貯存和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水(主要原料為新鮮果蔬時,不另加水)和表1 所列原料中的一種或幾種,加或不加表1 所列輔料,添加可食用菌種(青春雙歧桿菌、動物雙歧桿菌動物亞種、動物雙歧桿菌乳亞種、兩歧雙歧桿菌、短雙歧桿菌、長雙歧桿菌長亞種、長雙歧桿菌嬰兒亞種、羅伊氏粘液乳桿菌、發酵粘液乳桿菌、植物乳植桿菌、嗜酸乳桿菌、鼠李糖乳酪桿菌、唾液鏈球菌嗜熱亞種、凝結魏茨曼氏菌、酵母中的一種或幾種),經裝罐、密封,在常溫(10~30℃)下自然發酵、過濾、灌裝而成的發酵型飲品(酵素飲料,以下簡稱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