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脫醇米酒飲品的技術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簽、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選用水、黑米、紅米、糯米為原料,選用白砂糖、蜂蜜、異麥芽酮糖、木糖醇、麥芽糖醇、龍眼肉、山楂、烏梅、枸杞子、桑椹、棗(大棗、酸棗、黑棗)、金銀花、沙棘、菊花、葛根、槐花、桔紅、檸檬酸、山梨酸鉀為輔料,黑米(或紅米)經提取黑米(或紅米)色素、浸泡、蒸煮、加入酒曲、酶制劑(α-淀粉酶、糖化酶)和酵母為糖化發酵劑,經糖化、發酵、壓榨、過濾、煎酒、加入黑米(或紅米)色素貯存、脫醇、調配、過濾、熱灌裝、殺菌或不殺菌、包裝制成的脫醇米酒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