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復合調味醬的產品分類、要求、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及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水、植物油、食鹽、白砂糖、味精為主要原輔料,選擇性添加鮮凍畜禽肉(骨)、鮮凍動物性水產品(螺絲或蝦或魚類)、鮮辣椒、豆豉、醬腌菜、米酒、調味料酒、釀造醬、番茄醬、冰糖、酵母抽提物、食用淀粉、食用動物油脂、蠔油、雞粉調味料、雞精調味料、醬油、食醋、芝麻、花生仁、食用菌粉、咖喱粉、肉桂、梔子、白芷、當歸、羅漢果、香辛料調味品,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劑【5’-呈味核苷酸二鈉、5’-肌苷酸二鈉、5’-鳥苷酸二鈉、琥珀酸二鈉、山梨酸鉀、苯甲酸鈉、脫氫乙酸鈉、焦糖色(加氨生產或普通法)、紅曲紅、辣椒紅、檸檬黃、日落黃、姜黃、乙基麥芽酚、辣椒油樹脂、食品用香精】,經預處理、熬煮、調配、滅菌、包裝等生產工藝制成的即食復合調味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