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淀粉制品的分類、要求、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及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淀粉[食用玉米淀粉和(或)小麥淀粉和(或)木薯淀粉和(或)馬鈴薯淀粉]、(占比50%以上)、水為主要原料,選擇性添加糯(粘)米粉、果蔬粉(蓮子粉、紫山藥粉、 淮山粉、葛根粉、紫薯粉、胡蘿卜粉、番茄粉)、魔芋精粉、竹筍粉、雜糧粉、芝麻為輔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劑(脫氫乙酸鈉),經配料、攪拌、成型、蒸煮、冷卻、干燥或不干燥、包裝(含不同品種混裝)、殺菌或不殺菌等工藝制成的淀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