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風味食用螺的分類、要求(含檢驗方法)、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貯存和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活(凍)可食用螺為主要原料,經挑選、清洗、去尾等工序處理后,選擇性的加入水、食用菌、醬腌菜、食用植物油、醬油、白砂糖、食用鹽、雞精調味料、釀造醬、味精、食醋、蠔油、白酒、香辛料(八角、桂皮、白芷、花椒、辣椒)、食品添加劑(辣椒油樹脂、谷氨酸鈉、5'-呈味核苷酸二鈉、山梨酸鉀、 D-異抗壞血酸鈉、檸檬酸),經調味熟制、包裝、殺菌或不殺菌、冷凍或不冷凍等工藝加工制成的風味食用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