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參苓斛芝蟲草飲品的命名、要求、檢驗規則和標志、標簽、包裝、運輸及貯存和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人參(人工種植)、茯苓、鐵皮石斛、靈芝、蛹蟲草速溶粉、水為主要原料,輔以肉蓯蓉(荒漠)、蟬花子實體(人工種植)、西洋參、黨參、天麻、黃芪、山茱萸、杜仲葉、酸棗仁、菊苣、梔子、葛根、桑葉、桑葚、百合、蒲公英、魚腥草、青錢柳葉、樺褐孔菌(白樺茸)、黃精、枸杞子、苦瓜、番石榴、金線蓮、酵母、富鉻酵母、乳酸菌、吡咯并喹啉醌二鈉鹽、低聚果糖、果汁粉中的幾種,經混合溶解、過濾、灌裝、滅菌等工藝而成的參苓斛芝蟲草飲品(以下簡稱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