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食用菌罐頭的命名規則、要求及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和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食用菌及其制品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水、黃酒、白酒、食用鹽、食醋、食用植物油、食糖、雞精調味料、蠔油、素蠔油(復合調味料)、醬油、黃豆醬、豆瓣醬、香辛料(GB/T 12729.1中罌粟除外)粉、蔥、姜、蒜、芝麻、粉絲、花生、黃豆、枸杞、新鮮蔬菜、豆制品、大米、糯米、面筋、乳酸鏈球菌素中的一種或幾種,經預處理、配料、熟制、冷卻、真空包裝或裝瓶或裝罐、殺菌、包裝而制成的食用菌罐頭(以下簡稱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