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含乳酸菌固體飲料的要求、檢驗規則和標簽、標志、包裝、運輸、貯存、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可用于食品加工用的乳酸菌(青春雙歧桿菌、長雙歧桿菌、乳雙歧桿菌、植物乳桿菌、干酪乳桿菌等)及金銀花、桑葉、桑葚、甘草、茉莉花、荷葉、梔子、桔梗、高良姜、蒲公英、菊苣、山楂、烏梅、羊肚菌、金針菇、杏鮑菇、車厘子、櫻桃、繡球菌、猴頭菇、葵花籽、芹菜籽、松茸、竹蓀、苦丁茶、藍莓、楊梅、苦瓜、西梅、雪蓮果、陳皮、梨果仙人掌(Opuntia ficus-indica(Linn.)Mill,米邦塔品種)、鳳梨、菠蘿、來鳳藤茶、荷花、羅漢果、酸棗仁、棗、辣木籽、西柚等的一種或多種為主要原料,配以食用淀粉,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劑(赤蘚糖醇、微晶纖維素等)經提取、濃縮、干燥、配料等加工制成的粉末狀、顆粒狀或片狀的含乳酸菌固體飲料(以下簡稱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