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復合蛋白飲料的產品分類、要求、檢驗規則及標志、標簽、包裝、運輸、貯存和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經凈化處理過的生活飲用水、全脂奶粉、脫脂奶粉、花生醬、核桃醬、核桃仁、燕麥、紅棗濃醬中的幾種或多種為主要原料,選擇性添加白砂糖、食用鹽、乙酰磺胺酸鉀(又名安賽蜜)、環己基氨基磺酸鈉(又名甜蜜素)、木糖醇、碳酸氫鈉、碳酸鈣、三聚磷酸鈉、檸檬酸鈉、山梨酸鉀、黃原膠、三氯蔗糖、D-異抗壞血酸鈉、卡拉膠、復配穩定劑(單硬脂酸甘油酯、蔗糖脂肪酸酯、聚甘油脂肪酸酯)、食品用香精,經調配、均質、高溫殺菌、灌裝或經調配、均質、灌裝、高溫殺菌、包裝等工藝制成的復合蛋白飲料(以下簡稱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