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速凍調理畜、禽血制品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經檢驗檢疫合格的新鮮畜、禽血(羊血、牛血、豬血、雞血、鴨血、鵝血中的一種或幾種)為原料,添加食用鹽、味精、蜂蜜、麥芽糖、麥芽糊精、乳清蛋白粉、姜粉、杏仁粉、香辛料【花椒、八角、桂皮、香葉(月桂葉)、香茅、白胡椒、黑胡椒、肉豆蔻、孜然、草果、砂仁、歐芹、芝麻、姜、辣椒、甜羅勒(羅勒葉)、小茴香、百里香、丁香、薄荷葉、迷迭香、牛至】中的一種或多種,加入或不加入生活飲用水、檸檬酸鈉、氯化鈣(加工助劑)、碳酸鈉、乳酸鈉、乙基麥芽酚、蔗糖脂肪酸酯、改性大豆磷脂、谷氨酰胺轉氨酶、海藻酸鈉、β-環狀糊精、D-異抗壞血酸鈉、甘油、瓜爾膠、葡萄糖、海藻糖、聚二甲基硅氧烷(加工助劑)(最大使用量為0.2g/kg)、食品用香精中的一種或幾種,經過濾、配料、打冷攪拌、真空脫氣或不脫氣、灌裝封口、速凍、裝箱而制成的非即食速凍調理畜、禽血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