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無汽蘇打果味飲料的分類、要求,以及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以生活飲用水(經過濾、反滲透)為主要原料,添加碳酸氫鈉(小蘇打),添加濃縮果汁(濃縮檸檬汁、濃縮草莓汁、濃縮水蜜桃汁、濃縮蘋果汁、濃縮青梅汁、濃縮山楂汁、濃縮青檸汁、濃縮白桃汁、濃縮葡萄汁、濃縮西柚汁、濃縮冰糖雪梨汁中的一種或幾種),添加乙酰磺胺酸鉀(安賽蜜)、三氯蔗糖(蔗糖素)、對羥基苯甲酸甲酯鈉(添加或不添加)、對羥基苯甲酸乙酯(添加或不添加)、食用香精中的一種或幾種,經調配、混合、過濾、臭氧殺菌、灌裝、包裝加工而成的果汁含量不低于2.5%的無汽蘇打果味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