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食用菌罐頭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食用菌【香菇、猴頭菇、花菇、平菇、草菇、白蘑菇、茶樹菇、杏鮑菇、金頂蘑、滑菇、白靈菇、金針菇、真姬菇、雞腿菇、口蘑、牛肝菌(又名美味牛肝菌、白牛肝菌)、羊肚菌、牛舌菌、雞油菌、雙孢菇、姬松茸、黑木耳、毛木耳、金耳、白牛肝菌、蟲草花(蛹蟲草)、竹蓀、靈芝、海鮮菇、珍珠蘑、鮑魚菇、姬菇、鳳尾菇、秀珍菇、松茸、塊菌中的一種或多種】為主要原料,加入生活飲用水,加入或不加入食用鹽、檸檬酸、檸檬酸鈉、L-蘋果酸、DL-蘋果酸、乳酸、D-異抗壞血酸鈉、維生素C(抗壞血酸)、抗壞血酸鈉中的一種或幾種,經預處理、分切或不分切、預煮、配料、裝罐、封口、殺菌、包裝加工而成的食用菌罐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