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ZH 0001 S-2023 特型黃酒及其配制酒
本標準規定了特型黃酒及其配制酒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簽、包裝、運輸、貯存和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大米、水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紫米、紅米、黑米、燕麥、藜麥、青稞、蕎麥、莜麥、黍米、高粱米、小米中的一種或幾種,經預處理、蒸煮、添加或不添加藥食同源物質(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玉竹、甘草、白芷、白果、決明子、茯苓、羅漢果、胖大海、桑葉、桑椹、荷葉、黃精、紫蘇、葛根、蒲公英、橘皮、薄荷、覆盆子、藿香、麥芽、阿膠、金銀花、枸杞子、百合、蓮子等)、經混合、加入酒曲和/或部分酶制劑、醇母為糖化發酵劑,經糖化、發醇、壓榨、添加或不添加藥食同源物質、玫瑰花(重瓣紅玫瑰)、桂花、茉莉花、金銀花、青梅、水蜜桃、荔枝、百香果、櫻桃、獼猴桃、人工種植人參、紅棗等輔料中的一種或幾種,經提取、過濾、滅菌、調配或不調配、罐裝等工藝加工而成的特型黃酒及其配制酒。在特型黃酒生產過程中,可適量加入白酒或食用酒精以控制發酵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