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CH 0003 S-2023 富硒代用茶
本標準規定了富硒代用茶的術語和定義、要求、食品生產加工過程衛生要求、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貯存和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山楂、代代花、火麻仁、桂花、萊菔子、胖大海、決明子、桑椹、龍眼肉(桂圓)、枸杞子、橘皮(或陳皮)、棗、甜菊葉、枇杷葉、荷葉、藍莓、淡竹葉、黑芝麻、胡蘿卜、阿膠、葛根、百合、酸棗仁、小麥、大麥、甘草、羅漢果、桑葉、黑豆、核桃仁、玉米須、山藥、枳椇子、天然的 富硒堇葉碎米薺、富硒薺菜、富硒大豆、富硒菊花、富硒金銀花、富硒香菇、富硒顯齒蛇葡萄葉、富硒青錢柳葉中的一種或幾種為主要原料,添加或者不添加覆盆子、益智仁、南瓜籽、檸檬、生姜、猴頭菇、苦蕎、牛蒡根、薄荷、茯苓、玉竹、湖北海棠葉、梔子、重瓣玫瑰花、槐花、涼粉草、薏苡仁、紅豆、冬瓜、魚腥草、桔梗、余甘子、鮮白茅根、佛手、富硒蛹蟲草、瑪咖粉、黃精、人參(五年以內人工種植)、肉桂、羅漢果、冰糖、紅糖、白砂糖、低聚木糖、藥食同源原料以及新資源食品目錄中的一種或多種為原料,經過原材料揀剔、混合、粉碎、包裝等工藝制成的,采用類似茶葉沖泡(浸泡、煮)方式,供人們飲用的富硒代用茶。
注:定義中未列出的具體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劑按相應的食品安全標準和/或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