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醬鹵肉制品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鮮(凍)畜禽肉(豬、牛、羊、雞、鴨、鵝中的一種)及可食用副產品(豬頭、羊頭、牛頭、鴨頭、鵝頭、雞頭、雞頸、鴨頸、鵝頸、豬尾、牛尾、羊尾、豬蹄、牛蹄、羊蹄、雞翅、鴨翅、鵝翅、雞爪、鴨掌、鵝掌、雞腸、鴨腸、鵝腸、豬腸、羊腸、牛腸、豬心、羊心、牛心、豬肺、牛肺、羊肺、豬肝、羊肝、牛肝、雞肝、鴨肝、鵝肝、豬肚、羊肚、牛肚、雞皮、豬皮、鴨皮、鵝皮、牛皮、羊皮)為原料,經解凍或不解凍、清洗、分割或不分割、添加【醬油、食用鹽、白芷、香辛料[高良姜、八角、花椒、桂皮、月桂葉(香葉)、砂仁、肉豆蔻、肉桂中的一種或幾種]】滾揉或不滾揉、添加【醬油、食用鹽、白芷、香辛料[高良姜、八角、花椒、桂皮、月桂葉(香葉)、砂仁、肉豆蔻、肉桂中的一種或幾種]】腌制或不腌制、醬制、冷卻、包裝、冷凍而成的非即食醬鹵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