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guī)定了紅棗夾心制品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紅棗為主要原料,經(jīng)挑選、清洗、去核、切條或不切條,蒸制,添加堅果籽仁[腰果(熟)、巴旦木(熟)、扁桃仁(熟)、碧根果(生、熟)、芝麻(生、熟)、南瓜籽仁(熟)、葵花籽仁(熟)、核桃(生、熟)、板栗(熟)、花生(熟)、開心果(熟)、夏威夷果(熟)、杏仁(熟)、榛子仁(熟)中的一種或幾種]、水果及其制品(葡萄干、蔓越莓干、藍莓干、芒果干、杏干、獼猴桃干、百香果干、黃桃干、菠蘿干、山楂干、荔枝干、草莓干、桑葚干、青梅干、烏梅干、桂圓、枸杞中的一種或幾種)中的一種或幾種,添加或不添加阿膠、魔芋粉、藕粉、重瓣紅玫瑰、桂花、膠原蛋白肽、蜂蜜、食用鹽、白砂糖、紅糖、異麥芽酮糖醇、低聚異麥芽糖、低聚木糖、低聚果糖、大豆低聚糖、水蘇糖、結晶果糖、固體果葡糖、低聚甘露糖、海藻糖、麥芽糖中的一種或幾種,經(jīng)原料預處理、壓制、切塊、烘干或不烘干、包裝等工藝制成的可直接食用的紅棗夾心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