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食圓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黑芝麻為主要原料,加入或不加入經預處理的原料【人參(人工種植5年及5年以下)、重瓣紅玫瑰、丹鳳牡丹花、廣東蟲草子實體、蛹蟲草、山藥、山楂、桑葚、茯苓、黃精、板栗仁、核桃仁、橘皮(陳皮)、大棗、黑棗、枸杞、黑豆、覆盆子、龍眼、肉桂、木瓜、烏梢蛇、蝮蛇、丁香、藿香、花椒、小茴香、姜、懷菊花、決明子、桃仁、苦瓜、百合、枳椇子、葛根、砂仁、芡實、蓮子、魚腥草、火麻仁、胖大海、淡竹葉、烏梅、白果、金銀花、沙棘、麥芽、昆布、玉竹、白芷、佛手、牡蠣、昆布、香櫞、桑葉、荷葉、魚腥草、薏苡仁、杏仁、酸棗仁、益智仁、桔紅、桔梗、蒲公英、梔子、雞內金、桂圓、甘草、薄荷、桂花、南瓜、紅豆、綠豆、黃豆、白蕓豆、阿膠、納豆】中的一種或多種,經蒸制、晾制、炒制或烘干、粉碎或不粉碎,加入或不加入食用葡萄糖、白砂糖、麥芽糊精、木糖醇中的一種或幾種,經混合或不混合,加入蜂蜜,加入或不加入食用鹽,經定型、包裝加工而成的食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