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guī)定了黑芝麻制品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黑芝麻(熟)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紅棗、桂圓、榴蓮、山楂、腰果仁(熟)、碧根果仁(熟)、花生(熟)、紅豆(熟)、黑豆(熟)、黑米(熟)、核桃仁(熟)、巴旦木(熟)、枸杞、桑葚、阿膠、陳皮、重瓣紅玫瑰、關(guān)山櫻花、桂花、百合、人參(人工種植5年及5年以下)、姜中的一種或幾種,經(jīng)粉碎或不粉碎,添加預加熱的蜂蜜、麥芽糖、飴糖、低聚異麥芽糖、木糖醇、紅糖、白砂糖、海藻糖、低聚果糖、結(jié)晶果糖、低聚木糖、赤蘚糖醇、麥芽糖醇、咖啡粉、葛根粉中的一種或幾種,攪拌、成型、冷卻、包裝等工藝加工而成的黑芝麻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