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風味蛋制品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禽蛋(雞蛋、鵝蛋、鴨蛋、鵪鶉蛋)中的一種或幾種為原料,經清洗、加入水,食用鹽、白砂糖、味精、醬油、泡椒、蜂蜜、香辛料(八角、花椒、藤椒、辣椒、桂皮、肉豆蔻、孜然、月桂葉、草果、肉桂、小茴香中的一種或多種)、荷葉、料酒、鹽焗粉(固態復合調味料)、食品用香精(雞肉味香精、雞肉膏、牛肉香精、牛肉膏、麻辣香精、泡椒香精、蜂蜜香精、醬鹵香精中的一種)中的一種或多種,經調配、混合、經過或不經過蒸鹵或烤制、清洗、包裝、高溫殺菌加工而成的風味蛋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