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糕點預拌粉的要求、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及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小麥粉和(或)全麥粉、黑小麥粉、黑全麥粉或大米粉(糯米粉)為原料、選擇性添加輔料(食用淀粉、雜糧粉、蔬菜粉、水果粉、復合果蔬粉、酵母、白砂糖、食用鹽、味精、香辛料),選擇性添加食品添加劑(復配膨松劑、碳酸氫鈉、磷酸二氫鈉、碳酸鈣、單,雙甘油脂肪酸酯、檸檬酸、DL-蘋果酸、焦磷酸二氫二鈉、山梨醇酐單硬脂酸酯、抗壞血酸(又名維生素 C)、葡萄糖酸-δ-內酯、硬脂酰乳酸鈉、梔子黃),經配料、混合、包裝等工藝制成的用于制作熱加工糕點類食品的糕點預拌粉(非即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