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速溶茶的分類、要求、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及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茶葉(紅茶、綠茶、烏龍茶、白茶、黃茶、黑茶、花茶、緊壓茶、茶鮮葉)為主要原料,調配或不調配玄米、羅漢果、菊花、甘草、荷葉、桑葉、橘皮、枸杞、桂花、大麥、玫瑰花、代代花、決明子、苦蕎、金銀花、薄荷葉,添加或不添加麥芽糊精、白砂糖、葡萄糖、食用鹽、焦糖色、D-異抗壞血酸鈉、維生素C(抗壞血酸)、β-環狀糊精、檸檬酸、檸檬酸鈉、碳酸氫鈉、焦磷酸鈉、三聚磷酸鈉、六偏磷酸鈉、食用香精、食品加工助劑,經水提取(或采用茶鮮葉榨汁)、過濾、濃縮、調配、殺菌、干燥、混合、包裝等工藝制成的速溶茶,作為食品、飲料原輔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