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風味芝麻醬(半固態復合調味料)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芝麻為主要原料,芝麻經漂洗、烘炒、揚煙、吹凈后,按比例加入食用鹽、白砂糖,磨醬,添加輔料【花生、香辛料(蔥、姜、蒜、辣椒粉、花椒粉、胡椒粉、八角粉、肉豆蔻粉、小茴香粉、丁香粉、麻椒粉、蓽撥粉、高良姜粉、桂皮粉、砂仁粉、草果粉中的一種或幾種)、(陳皮粉、梔子粉、白芷粉、甘草粉、枸杞子粉、茯苓粉中的一種或幾種),鮮凍分割畜禽肉(雞肉、牛肉、驢肉、人工養殖梅花鹿肉中的一種或幾種)中的幾種】,部分輔料經預處理(蔥、姜、蒜清洗、切段;雞肉、牛肉、驢肉、人工養殖梅花鹿肉清洗、修整、絞碎),用大豆油、菜籽油、芝麻油炸制,然后與磨制的芝麻醬、雞粉調味料攪拌混合,降至一定溫度后加入蜂蜜繼續攪拌混合,再經熱灌裝、包裝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含兩種或兩種以上調味料的風味芝麻醬(半固態復合調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