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調理肉制品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鮮、凍豬肉及豬副產品(豬蹄、豬蹄筋、豬肚、豬大腸)、鮮凍雞肉及雞副產品(雞胗、雞心、雞肚、雞腿、雞翅中、雞翅根、雞頭、雞爪、雞脖、雞軟骨、雞皮)、鮮凍鴨肉及鴨副產品(鴨腸、鴨胗、鴨腿、鴨爪、鴨脖、鴨頭)、鮮凍牛肉及牛副產品(牛心、牛肺、牛板筋、牛雜、牛蹄筋、牛舌、牛肚、牛百葉、黃喉、牛脂肪)、鮮凍羊肉及羊副產品(羊心、羊肺、羊肝、羊肚、羊腸、羊腰、羊蛋、羊蹄)、鮮凍鵪鶉肉中的一種或幾種為主要原料,添加玉米淀粉、食用鹽、白砂糖、味精、釀造醬油、料酒、姜、蔥、蒜、豆瓣醬、大豆油,再添加水、食用香精(豬肉香精、雞肉香精、牛肉香精、羊肉香精中的一種)中的幾種,再添加食品添加劑(D-異抗壞血酸鈉、三聚磷酸鈉、六偏磷酸鈉、焦磷酸鈉、5′-呈味核苷酸二鈉、辣椒紅)中的幾種,經解凍或不解凍、修整、配料、絞制、滾揉或不滾揉、腌制、穿串或不穿串、切制或不切制、冷藏或冷凍、包裝加工而成的調理肉制品(非即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