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熟制水產品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鮮(凍)水產動物(可食用魚肉、可食用蝦、魚籽、干貝、魷魚、魚翅、鮑魚、海參中的一種或幾種)為主要原料,經預處理,添加生活飲用水、食用鹽、香辛料(姜、蔥、蒜、辣椒、花椒、胡椒、八角、桂皮、肉豆蔻、草果、姜、高良姜、豆蔻、姜黃、小茴香、丁香、月桂葉、砂仁、圓葉當歸、香茅、蓽撥、百里香中的幾種)、白砂糖、冰糖、食用葡萄糖、谷氨酸鈉(味精)、食用植物油(大豆油、玉米油、菜籽油、芝麻油、花生油中的一種或幾種)、雞精調味料、雞粉調味料、牛肉粉調味料、牛肉汁調味料、雞汁調味料、酵母抽提物、釀造醬油、釀造食醋、白酒、調味料酒、黃酒、蠔油、5'-呈味核苷酸二鈉、乙基麥芽酚、D-異抗壞血酸鈉、檸檬酸鈉、山梨酸鉀、雙乙酸鈉中的幾種后腌制或不腌制、鹵制或烤制、包裝、殺菌、包裝加工而成的熟制水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