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固態復合調味料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食用鹽、味精、白砂糖、辣椒、花椒、八角、白胡椒、黑胡椒、孜然、丁香、月桂葉、桂皮、肉豆蔻、草果、小茴香、砂仁、山奈、甘草、高良姜、香莢蘭、肉桂、芫荽、香茅、薄荷、多香果、迷迭香、姜黃、百里香、青花椒、蒜、姜中的多種為主要原料,加入或不加入食用玉米淀粉、食用馬鈴薯淀粉、食用豌豆淀粉、麥芽糊精、食用葡萄糖、陳皮、山楂、白果、白芷、木瓜、玉米、芝麻、花生、酵母抽提物、南瓜粉、干紫菜、黃貢椒、魚頭剁椒、泡小米辣、泡海椒、泡黃姜、骨素、植物油(大豆油、花生油、菜籽油、芝麻香油、棕櫚油中的一種或多種)、食用動物油脂(食用豬油、牛油、羊油、雞油、鴨油中的一種或多種)、雞精調味料、雞粉調味料、牛肉粉調味料、排骨粉調味料、海鮮粉調味料、番茄粉、三聚磷酸鈉、六偏磷酸鈉、焦磷酸鈉、辣椒紅、姜黃素、β-胡蘿卜素、焦糖色、檸檬酸、甘氨酸(氨基乙酸)(增味劑)、L-丙氨酸(增味劑)、琥珀酸二鈉、5´-呈味核苷酸二鈉、羥丙基二淀粉磷酸酯、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辣椒油樹脂、花椒提取物、食用香精(豬肉風味、排骨風味、雞肉風味、牛肉風味、羊肉風味、魚肉風味、海鮮風味、麻辣風味、香辣風味、蔥香風味、蒜香風味、藤椒風味、菠蘿風味的一種或多種)、山梨酸鉀、脫氫乙酸鈉、乳粉、速溶豆粉中的多種,經計量配制、前處理、調配混合、過篩或不過篩、包裝加工而成的包含兩種或兩種以上調味料的即食或非即食固態復合調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