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風味飲料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生活飲用水為原料,通過粗濾、精濾、反滲透等工藝制成的純凈水,添加白砂糖、果葡糖漿、黃桃濃縮汁、桃濃漿、濃縮蘋果汁、濃縮草莓汁、生乳、脫脂奶粉、發酵乳[生乳、乳粉(全脂奶粉、脫脂奶粉)中的一種或幾種,添加食用葡萄糖、食品加工用乳酸菌(德氏乳桿菌保加利亞亞種、唾液鏈球菌嗜熱亞種、植物乳植桿菌、鼠李糖乳酪桿菌、乳脂乳球菌、乳酸乳球菌乳亞種中的一種或幾種)發酵制成]、羧甲基纖維素鈉、果膠、三聚磷酸鈉、羥丙基二淀粉磷酸酯、結冷膠、蔗糖脂肪酸酯、單,雙甘油脂肪酸酯、檸檬酸、乳酸、檸檬酸鈉、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鉀(安賽蜜)、阿斯巴甜、三氯蔗糖、食品用香精(牛奶香精、酸奶香精、檸檬香精、黃桃香精、草莓香精中的一種或幾種)中的幾種,經調配、殺菌、灌裝、經或者不經連續式二次加熱滅菌工藝加工而成的風味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