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益生菌酵母液(食品加工用)的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新鮮水果或果漿(蘋果、梨、桃、山楂、葡萄、刺梨、藍莓、西梅、百香果中的一種或幾種)、干紅棗、食用土豆淀粉、食用玉米淀粉中的一種或幾種為主要原料,經挑揀稱重、浸泡(0.9%鹽水),用純凈水(生活飲用水經過濾、反滲透)沖洗、破碎成漿,加入(蜂蜜、低聚果糖一種或二種)、滅菌、加入菌種(食用酵母菌、鼠李糖乳酪桿菌、嗜酸乳桿菌、干酪乳酪桿菌、植物乳植桿菌)發酵,成熟后,經過濾、灌裝、包裝加工制成的用于食品加工的益生菌酵母液(不作為食品直接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