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冷萃咖啡飲料的要求、生產加工過程、檢驗規則及標簽、標志、包裝、運輸、貯存和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水、焙炒咖啡豆和/或咖啡制品(研磨咖啡粉、咖啡提取液或其濃縮液、速溶咖啡)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乳粉、稀奶油、煉乳、干酪、食用鹽、燕麥粉、豆奶粉、果蔬汁(漿)、可可粉、碳酸鉀、磷酸氫二鈉、三聚磷酸鈉、六偏磷酸鈉、檸檬酸鈉、檸檬酸、蔗糖脂肪酸酯、酪蛋白酸鈉、卡拉膠、單,雙甘油脂肪酸酯、雙乙酰酒石酸單雙甘油酯、羧甲基纖維素鈉、微晶纖維素、維生素C、維生素E、氮氣、二氧化碳、食品用香精,經萃取(≤25℃,1 小時以上)或不萃取、溶解、混合、均質或不均質、灌裝、殺菌制成的即飲咖啡飲料(以下簡稱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