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guī)定了發(fā)酵面制品用預拌粉的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小麥粉為原料,加入酵母粉、泡打粉(焦磷酸二氫二鈉、葡萄糖酸-δ-內酯,加入或不加入碳酸鈣、碳酸氫鈉、焦磷酸鈣、檸檬酸、食用淀粉中的一種或幾種)、食用葡萄糖中的幾種,添加或不添加玉米粉、全麥粉、黑麥粉、地瓜(紅薯)粉、小米粉、大米粉、糯米粉、紫米粉、蕎麥粉、青稞粉、莜麥粉、薏仁粉、紫薯粉、菠菜粉、南瓜粉、胡蘿卜粉、草莓粉、藍莓粉、紅棗粉、食用鹽、乳粉、白砂糖、乳酸菌(植物乳植桿菌、干酪乳酪桿菌、鼠李糖乳酪桿菌的一種或幾種)中的一種或幾種,經配粉、包裝而成的用于制品饅頭、包子、花卷等發(fā)酵面制品用預拌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