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糕點用預拌粉的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小麥粉、全麥粉、大米粉、糯米粉、紫米粉中的一種或幾種為原料,加入白砂糖、食用葡萄糖、食用鹽、食用玉米淀粉、雞蛋白粉、雞蛋全粉、大豆蛋白粉、乳粉、酵母粉、小麥粉、小麥麩皮、糯米粉、大米粉、紫米粉、堅果及籽類制品(熟)【芝麻仁、葵花籽仁、花生仁碎、核桃仁(碎)、杏仁、紫蘇籽、亞麻籽中的一種或幾種】、復配酶制劑(a-淀粉酶、木聚糖酶、脂肪酶中的幾種,加入或不加入單、雙甘油脂肪酸酯、磷酸二氫鈣、葡糖氧化酶、硫酸鈣、抗壞血酸、食用玉米淀粉、大豆粉中的一種或幾種)、食品添加劑(羥丙基二淀粉磷酸酯、單,雙甘油脂肪酸酯、磷酸二氫鈣、焦磷酸二氫二鈉、葡萄糖酸-δ-內酯、維生素C、碳酸氫鈉、碳酸鈣、檸檬酸、紅曲紅、黃原膠、瓜爾膠中的一種或幾種)、精煉植物油或植物油(玉米油、花生油、大豆油、葵花籽油、食用植物調和油中的一種或幾種)、乳酸菌(植物乳植桿菌、干酪乳酪桿菌、鼠李糖乳酪桿菌的一種或幾種)、牛肉味調味料、雞粉調味料、酵母抽提物、味精、大蒜粉、洋蔥粉、天然胡蘿卜素、食用香精(乳味香精、奶油香精、水果香精、咸味香精中的一種或幾種)中的一種或幾種,經配粉、包裝而成的糕點用預拌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