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固態調味料(復合調味粉)的要求、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及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辣椒、八角、桂皮、紅花椒、青麻椒、月桂(香葉)、沙姜、良姜、姜黃、香菜籽(芫荽)、草果、肉蔻、白胡椒、黑胡椒、草蔻、香果、白芷、小茴香、肉豆蔻、孜然、丁香、山奈、肉桂、陳皮、甘草、白果、迷迭香、紫蘇、伏苓、蓽撥、香茅和砂仁等香辛料中的一種或幾種為原料,選擇性添加洋蔥、蒜、姜、食用鹽、植物油、白砂糖、谷氨酸鈉(味精)、酵母抽提物、番茄粉、小麥粉、面包屑、白酒、食用玉米淀粉、麥芽糊精、釀造醬油(含焦糖色)和雞精調味料等輔料,選擇性添加食品添加劑(三聚磷酸鈉、乙基麥芽酚、5'-呈味核苷酸二鈉、L-丙氨酸、琥珀酸二鈉、檸檬酸、碳酸氫鈉、焦磷酸二氫二鈉、磷酸二氫鈣、山梨酸鉀、食用香精),經過挑選、粉碎、過篩、配料、包裝等主要工藝制成的固態調味料(復合調味粉,非即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