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適用于以火鍋底料包,加入或不加入蔬菜制品包、肉制品包、粉條包、火腿腸包、鹵蛋包、香腸包、豆制品包、腌制食用菌包、魚糜制品包、醬腌菜包、醬鹵肉制品包、米線包、米飯包、生濕面制品包(冷面包、牛筋面包、玉米粉冷面(馇條)等)、濕粉條包(馬鈴薯淀粉包等)、籽類制品包、糕點包、海鮮包、即時鴨血制品包、裙帶菜包、熏煮香腸包、米面制品包、雞肉包中的兩種或多種自產(chǎn)或外購的預包裝食品,配以食品專用自發(fā)熱包(非食用)、一次性餐具、加入或不加入紙巾,經(jīng)組合包裝而成的方便小火鍋,產(chǎn)品類別屬于其他方便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