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現調飲料專用濃漿的分類、要求、檢驗規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和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水、白砂糖、果葡糖漿為原料,加入或不加入濃縮果蔬汁(濃縮蘋果汁、濃縮烏梅汁等)、紅茶粉、綠茶粉、食用鹽,加入或不加入食用香精和(或)甜菊糖苷、食品添加劑(赤蘚糖醇、苯甲酸鈉、檸檬酸、檸檬酸鈉、蔗糖素、安賽蜜、焦糖色、磷酸、咖啡因、日落黃、檸檬黃、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三氯蔗糖),加入或不加入維生素C 營養強化劑,按規定的比例和順序加入到混合缸內,攪拌一定的時間,再加水到一定的體積后,經包裝制得的飲料濃漿((以下簡稱產品))。
注:本產品須借助專用現調機設備,按比例加入經過濾的生活飲用水,加入或不加入二氧化碳(茶味型產品不加入),調成現調飲料后方可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