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植物固體飲品的技術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和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甘草、肉桂、杏仁(甜、苦) 、麥芽、昆布、枸杞子、茯苓、葛根、黑芝麻、 橘皮、山楂、人參(人工種植)、當歸(僅作為香辛料)中的一種或幾種為原料,所有的原料均為提取物細粉,添加或不添加安賽蜜,經配制、攪拌均化、分裝制成的植物固體飲品。。
本品的袋裝固體植物固體飲品經各原料提取物細粉粒經科學配制、混合均勻、分裝包裝而成。
本品的袋裝固體植物固體飲品,可直接沖調飲用。
所用各類原料提取物也可作為食品等工業用配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