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植物飲品的要求、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營養強化劑、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及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麥芽糖漿、紅糖、蜂蜜、桑椹或桑葚汁、酸棗仁、茯苓、黃精、桂圓(龍眼肉)、蓮子、濃縮梨汁、陳皮、枇杷果、甘草,菊花、玉竹、沙棘或沙棘汁、枸杞子、桃仁、當歸、羅漢果、大棗、赤小豆、玫瑰花(重瓣紅玫瑰Rose rugosa cv. Plena)、山藥、百合、冰糖、白扁豆、姜、人參(人工種植)、姜黃、阿膠中的任意幾種為原料。用純化水浸泡熬制后,過濾,離心或不離心,冷卻,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劑,灌裝,滅菌或不滅菌,包裝等主要工藝制成植物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