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生饅頭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要求,以及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小麥粉為主要原料,添加酵母,添加黑小麥粉、蕎麥粉、黑米(磨粉)、玉米粉、小米(磨粉)、谷朊粉、食用鹽、碳酸鈉、碳酸氫鈉、白砂糖、食用豬油、復配食品添加劑(甘油、大豆油、磷脂、單雙甘油脂肪酸酯、酪蛋白酸鈉)、復配膨松劑(碳酸鈣、碳酸氫鈉、葡萄糖酸-δ-內酯、檸檬酸、玉米淀粉、食用鹽)中的一種或多種輔料,加水攪拌、壓面、成型(方形、圓形、杠子形、或其它形狀)、醒發或不醒發(不醒發產品需使用時醒發)、冷凍、包裝而成的非即食生饅頭(冷凍米面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