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RT 0004 S-2022 動植物濃縮膏Ⅲ
本文件規定了動植物濃縮膏Ⅲ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要求、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過程衛生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簽、標志、包裝、運輸、貯存和保質期。
本文件適用于以〔靈芝(赤芝或紫芝)、鮮靈芝(赤芝或紫芝)、鮮鐵皮石斛、杜仲葉、葛根、菊花、決明子、枸杞、酸棗仁、山藥、蓮子、百合、桂圓肉、無籽山楂(或山楂)、荷葉、白扁豆、雞內金、麥芽、薏苡仁、陳皮(橘皮)、茯苓、桑葉、梔子、菊苣、蒲公英、馬齒覓、淡竹葉、荷葉、石榴粉、香菇、苦蕎、玉米須、夏枯草、人參(5年人工種植)、黑果腺肋花揪果、玫瑰花(重瓣紅玫瑰)、羅漢果中的一種或兩種或多種〕水提濃縮液(食品原料經清洗、水煮提取、濃縮等工藝制得或外購)為原料,選擇性地添加低聚果糖、麥芽糖、海洋魚低聚肽粉、玉米低聚肽粉、甜菊糖甙、食品用香精、維生素B6、山梨酸鉀中的一種或兩種或多種(詳見4章),經調配、殺菌、灌裝等工藝加工制成的動植物濃縮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