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調味膨化豆制品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大豆(經壓榨、去油、粉碎)為原料,加入生活飲用水,經攪拌、擠壓膨化、添加麥芽糖,經高溫煮制,油炸或不油炸(大豆油、大豆色拉油、菜籽油或棕櫚油中的一種)、加入食用鹽、白砂糖、植物油(大豆油或菜籽油)、香辛料(辣椒、花椒、孜然、山奈、八角、桂皮、肉豆蔻、小茴香、蒜、甘草、草果中的一種或多種)、谷氨酸鈉(味精)中的幾種或全部,再加入白芷、山梨酸鉀、丙酸鈣、糖精鈉、5' -呈味核苷酸二鈉、食品用香精(牛肉風味香精、雞肉風味香精、蒜味風味香精香辣味香精、燒烤味香精、麻辣味香精、孜然味香精中的一種)中的幾種或全部,經混合、調配、包裝加工而成的調味膨化豆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