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S 0004 S-2021 肉丸子罐頭
本標準規定了肉丸子罐頭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識、包裝、貯存、運輸及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鮮(凍)豬肉、牛肉、雞肉、羊肉中的一種或兩種為主要原料,經解凍或不解凍、清洗、斬拌(加入水、添加或不添加馬鈴薯或玉米淀粉、添加或不添加乙酰化雙淀粉己二酸酯或磷酸酯雙淀粉或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或羥丙基二淀粉磷酸酯、添加或不添加雞蛋液、洋蔥或大蔥末、姜末、大豆蛋白、卡拉膠、三聚磷酸鈉、焦磷酸鈉、食用鹽、白砂糖、味精、白胡椒粉攪拌均勻)、成型、油炸或不油炸、裝罐(金屬罐)或袋(復合包裝袋)、添加或不添加調味液(水、白砂糖、精鹽、醬油、味精、八角、花椒、白酒、桂皮煮制的香辛料水)?抽真空(0.O6MPa)、密封、高溫殺菌(121℃、60分鐘)、冷卻制成的肉丸子罐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