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KLS 0001 S-2021 超微米粉制品
本標準規定了超微米粉制品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簽、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大米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大麥苗、茉莉花、紅茶、普洱茶、綠茶、亞麻籽(熟制)、紅棗、枸杞、蔬菜(胡蘿卜、香菇等)、高粱、玉米、綠豆、大豆、豌豆、苦蕎、魔芋粉、青稞、紫薯、水果(蘋果、香蕉等)、辣木葉、瑪咖粉、三七花、三七莖葉、三七須根,荷葉、葛根、奶粉、食用鹽、白砂糖等輔料中的一種或幾種,經超微粉碎至500目(超微粉碎過程溫度小于10℃),滅菌、包裝制成的超微米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