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LKJ 0002 S-2021 食品加工用植物提取物粉
本標準規定了食品加工用動植物提取物粉的要求、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及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橘皮、玉竹、山藥、蓮子、桑椹、桔梗、干姜、肉桂、山楂、茯苓、萊菔子、荷葉、佛手、玫瑰花(重瓣紅玫瑰Rose rugosa cv. Plena)、薄荷、代代花、淡竹葉、覆盆子、枸杞子、槐花、黃精、苦杏仁、蒲公英、桑葉、桃仁、烏梅、薏苡仁、紫蘇、人參(人工種植)、瑪咖粉、辣木葉、綠茶、羅漢果、苦瓜、苦蕎麥、茶樹花、針葉櫻桃果、玉米須、牛蒡根、藍莓、龍眼肉、百合、余甘子、麥芽、金銀花、枳?子、砂仁、胖大海、香櫞、小薊、馬齒莧、木瓜、火麻仁、甘草、白芷、白扁豆、決明子、肉豆蔻、沙棘、芡實、昆布、大棗、郁李仁、青果、梔子、香薷、高良姜、菊花、黑芝麻、酸棗仁、葛根、蛹蟲草、益智仁、金花茶、葡萄中的一種為原料,添加麥芽糊精,經配料稱量、水提、濃縮、干燥、粉碎、混合、制粒或不制粒、過篩、包裝等工藝制成的食品加工用植物提取物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