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HS 0003 S-2021 食用動物油脂及其制品
本標準規定了食用動物油脂及其制品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鮮(凍)豬副產品(骨肉、板油、肉膘、網膜或附著于內臟器官的純脂肪組織中的一種或幾種)、鮮(凍)牛副產品(骨肉、板油、肉膘、網膜或附著于內臟器官的純脂肪組織中的一種或幾種)、鮮(凍)雞副產品(骨肉、板油、肉膘、網膜或附著于內臟器官的純脂肪組織中的一種或幾種)、鮮(凍)羊副產品(骨肉、板油、肉膘、網膜或附著于內臟器官的純脂肪組織中的一種或幾種)、鮮(凍)鴨副產品(骨肉、板油、肉膘、網膜或附著于內臟器官的純脂肪組織中的一種或幾種)、鮮(凍)鵝副產品(骨肉、板油、肉膘、網膜或附著于內臟器官的純脂肪組織中的一種或幾種)中的一種或幾種為原料,經修整、洗滌、絞碎、熔煉,添加或不添加起酥油、丁基羥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羥基甲苯(BHT)中的一種或幾種,過濾、冷卻、包裝加工而成的食用動物油脂及其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