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LHD 0014 S-2021 利口果酒
本標準適用于以本標準適用于以水果(藍莓、葡萄、桑葚、覆盆子、草莓、黑加侖、檸檬、水蜜桃、獼猴桃、山楂、青梅、烏梅、、楊梅、梅子、櫻桃、甜橙、梨、蘋果、橘子、芒果、菠蘿、香蕉、荔枝、哈密瓜、西瓜、石榴、柚子、木瓜、楊桃、椰子、西番蓮、無花果、人參果、枇杷、柿子、杏、蛋黃果、蓮霧、菠蘿蜜、番荔枝、紅毛丹、黃皮、人心果、雞蛋果、神秘果、火龍果、樹莓、蔓越莓、李子、油梨、桂圓、山竹、榴蓮、沙棘果、海棠果)果汁或濃縮果汁中的一種或幾種為原料,經處理、發酵(或部分發酵)陳釀等工藝釀制而成水果原酒,同時輔以蒸餾酒,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低聚木糖、冰糖、蜂蜜、木糖醇、山梨酸鉀、二氧化碳、焦亞硫酸鉀,經過調配、灌裝、包裝而成的利口果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