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FNY 0002 S-2021 米酒(配制酒)
Q/JFNY 0002 S-2021 米酒(配制酒)
本標準適用于以糯米、純凈水、白砂糖、酒曲為主要原料,經蒸煮、發酵生產的發酵酒為酒基,加入枸杞、大棗、蜂蜜、水果或水果濃縮汁(香蕉、荔枝、甜橙、柚子、檸檬、菠蘿、菠蘿蜜、無花果、火龍果、芒果、楊梅、葉子、山竹、蘋果、梨、山楂、桃、杏、李子、青梅、西梅、櫻桃、獼猴桃、葡萄、草莓、藍莓、哈密瓜、西瓜、石榴)、綠茶、紅茶、烏龍茶、普洱茶、人參(人工種植5 年以下生)、蛹蟲草、短梗五加、瑪咖粉、黑果腺肋花楸、玫瑰茄、薏苡仁、薄荷、酸棗仁、葛根、紫蘇、黃精、菊花、淡竹葉、高良姜、蓮子、荷葉、桔梗、香櫞、茯苓、梔子、金銀花、羅漢果、麥芽、佛手、百合、牡蠣中的一種或多種,再加入或不加入食用酒精、食品添加劑(甜蜜素、山梨酸鉀、焦亞硫酸鉀),后經調配、滅菌、罐裝、包裝等工藝加工而成的配制型米酒,屬于其他酒中的配制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