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1642.1-2012 水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系統 第1部分:技術要求和安裝技術規范
本部分規定了河北省水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系統的術語和定義、系統組成、人員能力要求、文件控制要求、制度和記錄要求、儀器設備和測量軟件基本功能要求、監測方法和測量過程參數技術要求、水污染源在線自動監測系統安裝技術要求、地表水在線自動監測系統安裝技術要求、調試與試運行要求、封緘與標識技術要求和安裝調試報告要求等。
本部分適用于河北省行政區域內固定污染源廢水、河流、運河、渠道、湖泊、淀庫等水體的水污染物排放連續自動監測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