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12/ 002-2018 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天津市地方特色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控制基本要求
本標準規定了天津市地方特色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加工過程中食品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包括食品加工場所、設施與設備、原輔料采購和使用、生產加工過程控制、檢驗、人員管理、質量安全管理、貯存與運輸、食品標識的基本要求及管理準則。本標準適用于《天津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的地方特色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
相關公告:
天津市衛生健康委關于發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天津市地方特色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控制基本要求》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