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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類別 | 地方標準 | 發布日期 | 2008-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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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狀態 | ![]() |
實施日期 | 2008-07-24 |
頒發部門 | 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北京市環境保護局 | 廢止日期 | 2017-12-01 |
DB11/ 502-2008 生活垃圾焚燒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本標準適用于現有生活垃圾焚燒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以及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設計、環境影響評價、竣工驗收以及建成后的污染控制。
廢止依據:北京質監局發布廢止《生活垃圾焚燒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地方標準的公告 2017年標字第15號